![]() |
内容推荐: |
|
![]() |
来源:湖南日报·新湖南客户端
发布时间:2020-11-17 16:09
湖南日报·新湖南客户端11月16日讯(记者 刘笑雪 冒蕞)记者今天从省政府常务会议上了解到,从本月起,我省省级城市低保最低指导标准、城市低保月人均救助水平、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分别提高到550元/月、不低于374元、不低于715元/月。
具体来看,省级城市低保最低指导标准由500元/月提高到550元/月,增幅10%;城市低保月人均救助水平由不低于340元同幅增加到不低于374元。同时,根据国家政策要求,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按不低于低保标准的1.3倍发放,我省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相应从不低于650元/月提高到不低于715元/月。为保持政策连续性,2021年全省城市低保指导标准和救助水平将继续按上述标准执行。
省民政厅相关工作人员介绍,2018年、2019年,湖南连续两年提高城市低保指导标准和救助水平。截至今年9月,全省有城市低保对象45.3万人。
[编辑:龙艳军]
- 相关新闻
- ·消费领域“重女轻男”现象渐被打破 “他经济”成风口 2020.11.17
- ·冷链频“中招”,多地大排查!冷冻食品该怎么吃? 2020.11.17
- ·高质量可持续,事关你我的幸福未来!——习近平总书记江苏考察激励各地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 2020.11.17
- ·这篇大文章,越写越精彩——习近平总书记江苏考察激励各地坚定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2020.11.17
- ·高质量可持续,事关你我的幸福未来!——习近平总书记江苏考察激励各地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 2020.11.17
精彩图集

频道推荐
视频新闻